000011 范围
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菌落总数(Aerobic聽plate聽count)的测定方法。
聽聽聽聽本标准适用于食品中菌落总数的测定。
2聽术语和定义
2.1聽菌落总数聽aerobic聽plate聽count
食品检样经过处理,在一定条件下(如培养基、培养温度和培养时间等)培养后,所得每g(mL)
检样中形成的微生物菌落总数。
3聽设备和材料
除微生物实验室常规灭菌及培养设备外,其他设备和材料如下:
3.1聽恒温培养箱:36聽℃±1聽℃,30聽℃±1聽℃。
3.2聽冰箱:2聽℃~5聽℃。
3.3聽恒温水浴箱:46聽℃±1聽℃。
3.4聽天平:感量为0.1聽g。
3.5聽均质器。
3.6聽振荡器。
3.7聽无菌吸管:1聽mL(具0.01聽mL聽刻度)、10聽mL(具0.1聽mL聽刻度)或微量移液器及吸头。
3.8聽无菌锥形瓶:容量250聽mL、500聽mL。
3.9聽无菌培养皿:直径90聽mm。
3.10聽pH聽计或pH聽比色管或精密pH聽试纸。
3.11聽放大镜或/和菌落计数器。
4聽培养基和试剂
4.1聽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:见附录A聽中A.1。
4.2聽磷酸盐缓冲液:见附录A聽中A.2。
4.3聽无菌生理盐水:见附录A聽中A.3。
5聽检验程序
菌落总数的检验程序见图1。
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聽 图1聽菌落总数检验程序
6聽操作步骤
6.1聽样品的稀释
6.1.1聽固体和半固体样品:称取25聽g聽样品置盛有225聽mL聽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,8000聽r/min~10000聽r/min聽均质1聽min~2聽min,或放入盛有225聽mL聽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,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聽min~2聽min,制成1:10聽的样品匀液。
6.1.2聽液体样品:以无菌吸管吸取25聽mL聽样品置盛有225聽mL聽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锥形瓶(瓶内预置适当数量的无菌玻璃珠)中,充分混匀,制成1:10聽的样品匀液。
6.1.3聽用1聽mL聽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:10聽样品匀液1聽mL,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聽mL聽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(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),振摇试管或换用1聽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,制成1:100聽的样品匀液。
6.1.4聽按6.1.3聽操作程序,制备10聽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。每递增稀释一次,换用1聽次1聽mL聽无菌吸管或吸头。
6.1.5聽根据对样品污染状况的估计,选择2聽个~3聽个适宜稀释度的样品匀液(液体样品可包括原液),在进行10聽倍递增稀释时,吸取1聽mL聽样品匀液于无菌平皿内,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。同时,分别吸取1聽mL聽空白稀释液加入两个无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。
6.1.6聽及时将15聽mL~20聽mL聽冷却至46聽℃的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(可放置于46聽℃±1聽℃恒温水浴箱中保温)倾注平皿,并转动平皿使其混合均匀。
6.2聽培养
6.2.1聽待琼脂凝固后,将平板翻转,36聽℃±1聽℃培养48聽h±2聽h。水产品30聽℃±1聽℃培养72聽h±3聽h。
6.2.2聽如果样品中可能含有在琼脂培养基表面弥漫生长的菌落时,可在凝固后的琼脂表面覆盖一薄层琼脂培养基(约4聽mL),凝固后翻转平板,按6.2.1聽条件进行培养。
6.3聽菌落计数
可用肉眼观察,必要时用放大镜或菌落计数器,记录稀释倍数和相应的菌落数量。菌落计数以菌落形成单位(colony-forming聽units,CFU)表示。
6.3.1聽选取菌落数在30聽CFU~300聽CFU聽之间、无蔓延菌落生长的平板计数菌落总数。低于30聽CFU聽的平板记录具体菌落数,大于300聽CFU聽的可记录为多不可计。每个稀释度的菌落数应采用两个平板的平均数。
6.3.2聽其中一个平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,则不宜采用,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;若片状菌落不到平板的一半,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,即可计算半个平板后乘以2,代表一个平板菌落数。
6.3.3聽当平板上出现菌落间无明显界线的链状生长时,则将每条单链作为一个菌落计数。
7聽结果与报告
7.1聽菌落总数的计算方法
7.1.1聽若只有一个稀释度平板上的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,计算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平均值,再将平均值乘以相应稀释倍数,作为每g(mL)样品中菌落总数结果。
7.1.2聽若有两个连续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在适宜计数范围内时,按公式(1)计算:
聽聽聽聽聽……….………………(1)
式中:
N——样品中菌落数;
ΣC——平板(含适宜范围菌落数的平板)菌落数之和;
n1——第一稀释度(低稀释倍数)平板个数;
n2——第二稀释度(高稀释倍数)平板个数;
d——稀释因子(第一稀释度)。
示例:
稀释度 |
1:100(第一稀释度) |
聽1:1000(第二稀释度) |
菌落数(CFU) |
232,244聽 |
聽33,35 |
上述数据按7.2.2数字修约后,表示为25000或2.5×104。
7.1.3聽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上菌落数均大于300聽CFU,则对稀释度最高的平板进行计数,其他平板可记录为多不可计,结果按平均菌落数乘以最高稀释倍数计算。
7.1.4聽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小于30聽CFU,则应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。
7.1.5聽若所有稀释度(包括液体样品原液)平板均无菌落生长,则以小于1聽乘以最低稀释倍数计算。
7.1.6聽若所有稀释度的平板菌落数均不在30聽CFU~300聽CFU聽之间,其中一部分小于30聽CFU聽或大于300CFU聽时,则以最接近30聽CFU聽或300聽CFU聽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计算。
7.2聽菌落总数的报告
7.2.1聽菌落数小于100聽CFU聽时,按“四舍五入”原则修约,以整数报告。
7.2.2聽菌落数大于或等于100聽CFU聽时,第3聽位数字采用“四舍五入”原则修约后,取前2聽位数字,后面用0聽代替位数;也可用10聽的指数形式来表示,按“四舍五入”原则修约后,采用两位有效数字。
7.2.3聽若所有平板上为蔓延菌落而无法计数,则报告菌落蔓延。
7.2.4聽若空白对照上有菌落生长,则此次检测结果无效。
7.2.5聽称重取样以CFU/g聽为单位报告,体积取样以CFU/mL聽为单位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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